为更好维护昌吉农高区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升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际,昌吉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录人数共计13人
(一)驾驶岗位:3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1989年2月1日至2004年1月31日),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自愿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和操作等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二)通信岗位: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2周岁至30周岁(1994年2月1日至2002年1月31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通讯保障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三)灭火救援岗位:6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无纹身;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现将直接辞退,应聘人员需体检合格;
6.无吸毒史。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
3.解放军和武警退役军人及退出的优秀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4.取得机动车维修、车辆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控制、装备维修、游泳潜水、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登记证书的专业人才优先;
5.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讯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6.取得A1、A2、B2驾驶证的优先;
7.后勤保障岗位取得电工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8.车辆维护岗位从事三年以上车辆维修经验的优先;
9.体育特长生、体育院校毕业学生优先。
(四)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8.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9.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3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实地报名,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昌吉市屯河路消防救援站(昌吉市北外环路与屯河北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50米)。(三)报名方式。招录对象须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本人及户主页)、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3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近三个月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前往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
招录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和工作单位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四)资格审查。招录对象递交报名材料后,单位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
(五)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详见《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
(六)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统一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七)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八)体格检查。在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昌吉分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附件5)。
(九)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十)公示。以上环节结束后,招录单位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后招录单位可与新入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录用和入职培训。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
员名单。新招聘人员由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期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期间退出的,空缺名额可在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培训结束后,实行“四班三运转”(上三休一)轮休工作机制,24小时驻勤。
四、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培训期发放全额工资,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消防员相关优惠政策。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20:00
咨询热线: 0994-8326119 17695637046
特此公告。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