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光机电产业协调服务中心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体检工作在面试公示期结束后开始,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参加体检考生请自备现金。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红底)1张,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请提前熟悉报到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交通工具,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在工作人员陪同下统一参加体检,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及具有无线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隐瞒不交的,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离开体检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反者取消资格。
3.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存在舞弊行为,取消资格。
5.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开始,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联系人:王园园,监督电话:0356-2193042
晋城市光机电产业协调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肖瑞敏,咨询电话:0356-380078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
附件:晋城市光机电产业协调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晋城市光机电产业协调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