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为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自贡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以下简称特邀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信用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具有监督所需的法律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四)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

(五)年龄在25周岁至65周岁之间的非行政执法机关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

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9日。

2.申报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单位或符合条件的公民填写《自贡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自荐(推荐)表》(详见附件),将申请表、身份证、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和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等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gzfjd1123@qq.com。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各推荐2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推荐1名法官、检察官;市委宣传部、市律师协会、四川省轻化工大学、市工商联各推荐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和企业从业人员1名。

(二)审核批准

按照“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结构合理”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通过自贡市司法局政府集约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争议的特邀监督员拟聘人选,由自贡市司法局颁发特邀监督员聘书,并在自贡市司法局政府集约门户网站公布。

四、工作职责

(一)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与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提出纠正违法、不适当行政行为的建议;

(五)参与对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实施评估活动;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提出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八)办理市政府或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五、聘任期限

特邀监督员聘期为2年,可以连续聘任,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聘任期满自然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自贡市司法局可以进行动态调整。

六、其他事项

特邀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自贡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具体负责特邀监督员的选聘、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联系人,蹇老师,联系电话:0813-2120161。

特此公告

自贡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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