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色达县“百日千万行动暨对口支援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项目承办单位
比选项目
比选文件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比选邀请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2024年色达县“百日千万行动暨对口支援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项目承办单位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方式选取,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 比选项目名称:《2024年色达县“百日千万行动暨对口支援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项目承办单位比选项目
2. 比选人: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金情况:对口帮扶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三、比选项目简介:
《2024年色达县“百日千万行动暨对口支援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项目承办单位比选项目;色达县人社局2024年专场招聘会一场次。
四、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通知公告方式。
五、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1.应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2.具有相对应项目成功承办经验;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组织架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完成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机制、协调能力;
5.具备提供承办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及人力资源服务等资质。
六、比选方式:
符合承办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参选单位的资质、服务方案等要素进行评审打分,按照择优选用的原则对分数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本项目的承办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七、申报资料:
参选书面材料以A4纸规格打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汇编成册,如复印件亦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作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八、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本通知公告期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请于2024年9月2日17:30前,向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一次性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恕不接受,受理地点: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6号,人社局三楼301办公室,电话:0836-8528853。
九、比选评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比选评审工作,按照比选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向被选定承办机构发出结果告知书,并与选定的承办机构签订合同,比选结果将在色达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6号
联系人:色达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6-8528853
第二章比选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50000;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50000;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比选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比选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比选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比选申请书作为无效处理。 |
3 | 比选情况公告 |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比选情况、报价情况、比选结果等在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4 | 比选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缴纳比选保证金。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
6 | 联合体比选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7 | 比选文件、比选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电话:0836-8528853 |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采购项目。
1.2 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比选人”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比选人。
2.3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4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3. 合格的比选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比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比选人.
4.比选费用(实质性要求)
比选人参加比选的有关一切费用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比选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比选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比选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比选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比选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人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比选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比选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5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比选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与比选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担任比选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是比选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比选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比选小组成员。
比选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比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比选(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8.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比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后可对其参选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比选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比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参选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比选人对参选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
8.3参选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比选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人不确认的,其参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比选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8.4比选人对其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9、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比选评审工作,按照比选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向被选定承办机构发出结果告知书,并与选定的承办机构签订合同,比选结果将在色达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六、合同事项
10.签订合同
10.1中选申请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选申请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2比选文件、中选申请人的参选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10.3 采购人不得向中选申请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申请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申请人参选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10.4中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选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选申请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0.5比选文件、中选申请人提交的参选文件、比选中的报价、中选申请人承诺书、中选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1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1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13.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申请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八、比选纪律要求
14.比选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比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人;
(3)与采购人或其他比选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15.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选文件不再作调整。
第三章参选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参选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二、本章所制参选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比选人根据自身相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参选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参选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比选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文件一、参选文件封面格式
参选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比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比选日期:年月日
附件1:
2024年色达县“百日千万行动暨对口支援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
项目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盖章) | |||||
机构办公地点 | |||||
项目主要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业务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注册登记机关 | |||||
项目报价 (人民币) | |||||
申报机构简介 | (机构工作领域、成立时间、组织架构等,可附页) |
附件2:
其他申报资料清单
一、项目策划方案
(一)方案主题突出、内容新颖。工作措施、工作流程等整体设想及规划科学合理,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实施细则、活动所需物料清单、详细经费预算等。
(二)拟配备团队成员人数及整体素质。提供成员名单并附上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取得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或职业指导师的,请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项目团队成员分工安排。
二、企业项目经验及资源等情况
(一)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近两年内承办过政府组织的招聘活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能确认此项工作的文件扫描件;2.近两年内承办过政府组织的网络招聘活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能确认此项工作的文件扫描件。
(二)本地重点企业资源。了解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甘孜州(色达县)等企业用工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其他可以证明经验资质的文件资料。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注:
1、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附件:4
技术、服务、商务条款要求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参选文件响应 | 备注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否则,其参选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第四章比选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策划方案
(一)方案主题突出、内容新颖。工作措施、工作流程等整体设想及规划科学合理,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实施细则、活动所需物料清单、详细经费预算等。
(二)拟配备团队成员人数及整体素质。
(三)项目团队成员分工安排。
二、企业项目经验及资源等情况
(一)本地重点企业资源。了解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甘孜州(色达县)等企业用工情况。
三、服务要求:
(一)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此次招聘会现场布置提供帐篷、充气拱门、音响、空飘气球带标语条、桌凳子、主背景、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处、促进就业政策宣传咨询处、企业报到处、工作证、企业信息板展位号及企业名称画面、(帐篷上企业名称展示)出入口、签到处标志牌、饭餐、警戒线、免洗消毒洗手液、矿泉水、标志牌(KT看板+画框架)、企业代表住宿及其他所需物品等,具体数量根据采购实际要求进行提供。
(二)服务地点:色达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4年9月。
(二)报价包含招聘会活动费用(含场地布置等费用)、劳务转移、会场布置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确定承办机构后,按照相互协定签订的合同并按规定履行完协议后,以实际发生费用经局财会确认结算为准后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有关费用。如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双方无法在今年底前履行职责,则签订协议无效。
(四)付款方式:招聘会场布置验收完毕,采购人收到发票10日内完成支付。
第五章评审办法
1.1比选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比选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1.2比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比选人。
1.3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比选评审工作,按照比选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向被选定承办机构发出结果告知书,并与选定的承办机构签订合同,比选结果将在色达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1.4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本项目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 |
3 | 活动组织方案48% | 48分 | 根据参选人服务方案的①防疫措施、②整体策划、整体设计、③氛围营造、④场地安排、⑤宣传推广、⑥时间进度安排、⑦会务人员配置及工作内容、⑧会务特色亮点安排方面进行评定。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有针对性得满分4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6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各种组织规范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或方案内容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3 | 活动安排及应急方案30% | 30分 | 根据参选人活动安排及应急方案中的①应急措施、②安保措施、安全措施、③整体时间进度安排、④紧急事务响应时间及到达时间承诺、⑤服务质量承诺方面进行评定。方案合理、措施得力、内容全面得满分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6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各种组织规范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或方案内容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4 | 人员3% | 3分 | 项目负责人获得二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或职业指导师证书的得3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 |
5 | 履约能力9% | 9分 | 参选人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招聘活动或网络招聘活动)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能确认此项工作的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
注: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所有条款均可在采购人与中选人协商后进行修改。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比选文件》,乙方的《中选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中选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无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招聘会保证达成就业意向20人以上,保证成功输出10人以上,并做好就业跟踪服务、稳岗服务。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比选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中选文件
4、中选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