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务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交通外勤辅警20名,具体从事协助路面交通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公安辅助性工作。
1.限男性,年龄:18-35周岁,户籍不限,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有符合岗位要求特长者可适当放宽);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高中学历必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有公安交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部队退役军人及公安院校毕业优先考虑;
4.能适应加班及夜勤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违背社会公德造成影响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公安机关解聘或辞退的辅警人员;
4.被其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工作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后每月工资3000元-4000元,同时提供食宿、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并享有警辅级别晋升空间。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以上条件、有意应聘的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及身份证、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如有)原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jjjjbgs@qq.com,并注明姓名;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85684514。
报名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
四、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及政审
1.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进行等额递补。
2.政审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还应按规定提供综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可进行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由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附件: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