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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招录监所管理职位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招录监所管理职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计划的1.5倍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入闱地点:济南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南门(历城区仲宫镇侯家庄南村301号)

入闱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8:30-9:00

三、体能测评项目

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女子800米跑”。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对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测评过程中不得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须将所有通讯工具、手表手环等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点录组以外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或有其他违反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6.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结束后的30分钟内向仲裁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7.如遇下雨或者其它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济南市公安局招录监所管理职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531-85087578、85087579

附件1:《济南市公安局招录监所管理职位警务辅助人员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济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1:济南市公安局招录监所管理职位警务辅助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pdf

附件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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