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有关工作要求,助力平安汕头建设,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团市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4—2025年度汕头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承接机构。
一、项目周期
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项目目标
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共青团组织的职能优势,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引入社会力量面向粤东西北地区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促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在汕头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开展青少年服务,具备丰富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的社工机构。承接我市12355建设运营的社会组织具有优先资格。
2.申报机构应满足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工作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
3.申报机构须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要的人员基础、资源基础、专业服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其它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所需的能力。
4.参与帮扶计划的机构须承诺在我市继续开展至少1年的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并为项目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
5.近两年参与我市各级团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服务项目及司法社工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申报时需附上相关事迹材料。
6.申报机构须入驻汕头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库。
四、申报要求
1.负责为项目配备2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按照“专人专项”原则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
2.负责按照《项目考核指标量化表》(附件1)要求推进工作,接受项目评估,做好项目整改,保障项目运营;根据本地区实际,创新开展特色服务,并形成本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报告1份。
3.负责在每个偶数月底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至团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邮箱,并抄送团市委,邮件命名为“月份+执行机构名称+双月报”。
五、申报材料
填写《2024-2025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事迹材料、工作人员(含聘用专家)简介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于2024年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xxb1009@163.com),联系电话:88272537
六、评审结果
团市委将联合有关单位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汕头青年微信公众号和汕头共青团网站上予以公示。项目经费以2024-2025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支持经费为标准,由团市委与承接机构签订项目协议予以明确。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所有。
2.2024—2025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