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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权委托江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相关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审查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7名。

三、应聘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城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城管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视觉障碍,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男性队员身高不低于1.65米。

(三)户籍、年龄、学历条件:德安县常住人口;18—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有3年以上安保巡逻,辅警、协警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四)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岗位职责要求:

1.负责管辖区域门店“门前三包”、车辆规范停放等市容市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疏导店外经营、占道堆放、流动摊贩及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违法行为。

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改正。

3.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调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依法管理、文明执勤,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政策和规定。

5.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城管执法活动(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5.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诚信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按附件报名表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须自行将所有报名资料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jxzchr@foxmail.com,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资料及线下审验材料:

(1)《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如有);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个人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文章发表记录等相关材料。

为确保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知晓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线下审验地址:德安县就业之家(九江市德安县东风路政务服务中心东侧)进行现场审验(有特殊情况的,审验扫描电子档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3367929729(陈经理)。

4.报名费50元

5.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德安县政府网:http://www.dean.gov.cn/

赣北人才网:http://www.gbrcw.com.cn

职畅云JOB直聘网

职畅云微信公众号

德安就业之家公众号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个人相关资料,并对信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三)考试及聘用

(1)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从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

(2)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拟定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具有应聘资格和条件中优先条件的拟优先聘用,如无此情况,则相关工作经历更长者为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总分10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由江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三)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安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2-4362212。

附件1:《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德安县城市管理局

江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附件1:德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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