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名额:聘用制法官助理3名;辅警1名。
2.招聘性质: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审判事业,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22—40岁。
5.聘用制法官助理需取得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或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男女不限。
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素质较好,具有C1及以上驾照,驾驶经验丰富者优先,限男性。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6楼61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13)4706270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等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好《报名表》(附件1),并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
聘用制法官助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内容由自流井法院拟题,主要考核相关法律知识及法律文书制作能力。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成绩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辅警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考察应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二)政审和体检
政审工作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考者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在入职前向自流井法院政治部提交书面体检报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流井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反映的,拟予聘用。
(四)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1年后根据工作成效和考评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聘用制法官助理3100元/月,辅警2300元/月。录用后,每月有不超过350元的绩效工资。
(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受聘者个人承担(从每月的工资里代扣)。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待遇。
(四)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