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电气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面向全院教师公开招聘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本次招聘的岗位名称
1.继电保护教研室主任
二、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
4.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处理、计算机操作、沟通协调等岗位胜任能力。
三、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1.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2.提任副职负责人的,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为有培养潜力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提任正职负责人的,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有培养潜力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岗位10的任职资格参考相关基本要求,根据学生工作实际,另行规定。
四、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职责
在学院指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好学校及学院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2.负责内设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工作。
3.负责内设机构日常管理与教学、科研、学科等管理工作,执行学校及学院等相关部门各项任务,确保教研室工作顺利开展。
4.负责内设机构的安全监督与资产管理,执行学校保卫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求以及设备、家具等资产管理。
5.负责开展学校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流程
1.有意者请填写岗位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1),发送至shiepdqxy@163.com,同时提交纸质签名文件至电气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张志芹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6:00时。
2.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择优聘用。
3.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岗履职,津贴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制,本次聘任人员任期不超过4年,具体任期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确定。
附件1:电气工程学院岗位应聘表.doc
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