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

技术检查员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成绩及排名详见附件。

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9月9日-9月11日)书面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其中:岗位一招聘13人,资格复审人员为笔试成绩排名前39名人员;岗位二招聘3人,资格复审人员为笔试成绩排名前9名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19日(9:00—18:00);

地点:眉山市应急管理局4楼412办公室(东坡区一环北路249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2.《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期限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因递补考生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未按规定期限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28-38197331

附件:1.岗位一笔试成绩及排名

2.岗位二笔试成绩及排名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岗位一笔试成绩及排名.xlsx

附件:岗位二笔试成绩及排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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