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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会展业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商务局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会展业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19日9:00-11:00、14:00-16:30

特别提示:截止2024年9月19日16:30前本人未到资格复审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A座15层1301B。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手写签字);

2.身份证;

3.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的在校证明(证明中须包含生源地、政治面貌、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

6.招聘计划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相应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经历证书、常住地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交至招聘单位,不再退回。

四、其他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天津市商务局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会展业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时本人所留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通知。咨询电话:022-58366586(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天津市会展业促进中心)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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