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才派遣)档案馆(校史馆)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档案整理、利用、信息化及校史馆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能熟练操作电脑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7:00截止(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按要求填写《武汉音乐学院档案馆(校史馆)招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文件以“姓名+档案馆人员”命名)发送至邮箱dag@whcm.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以电话或者邮件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时应聘人员需准备《武汉音乐学院档案馆(校史馆)非事业编人员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五、体检与公示
1.体检: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应聘者自行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与湖北锦绣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二)聘期及待遇
1.岗位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
2.薪资待遇:367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武汉市社保。
公告内容由武汉音乐学院档案馆(校史馆)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 号。
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027-88053940。
附件1:《武汉音乐学院档案馆(校史馆)非事业编人员招聘报名表》
武汉音乐学院档案馆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