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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8人)

根据《吉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检察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8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职位需求与条件一览表》(附件)(简称“职位需求与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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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5年9月13日期间出生),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3日为准(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擅长文字综合,有一定写作功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相关纪律处分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文职人员薪酬由省级财政核发,享受相关保险福利待遇,具体工资待遇标准按《吉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劳动合同签署方及聘用期限

1.本次聘用制文职人员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内,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公示→聘用以及补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登录网址(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jlsccjcy/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本人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照片上传要求:

(1)本人近6个月内彩色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不得佩戴首饰及美瞳,须穿着深色有领服饰,照片背景底色为白色;

(2)照片像素:114px(宽)*156px(高);

(3)照片格式:JPG格式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5KB。

考生照片上传后,需将报名表信息打印出来,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手写签字后按规定将报名表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9月20日下午16时

3.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林区检察机关0431-87086817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网上资格初审、缴费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9月20日下午15时。

1.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jlsccjcy/index.html#/index),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考生须准备如下材料的扫描件,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提示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上传:

(1)报考所需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下载),海外学历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的认证材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5)由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出来,考生手写签字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检察机关、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报名表》;

(6)报考岗位要求党员的需上传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无相关要求者,无需提供此项);

(7)报考岗位需要工作经历、需要放宽年龄限制的考生需上传供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9月21日下午15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费用标准为60元/人,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6:00,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视为完成本次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缴费是否成功以考生本人报名系统中显示的状态为准。

4.考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三)笔试

1.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10时至9月28日上午8时。

(1)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招聘各环节均需要《准考证》,考生需妥善保管;根据《准考证》中笔试时间、地点、须携带材料等具体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3)《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纸张,单色打印。

2.笔试须知

(1)本次招聘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结束2天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jlsccjcy/index.html#/index)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录用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选1:5的比例确认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排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3)各阶段学信网查询的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长春林区分院检察事务文职人员1职位、检察事务文职人员2职位要求身份为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携带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文职人员职位要求具有文字综合、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综合管理、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经历3年,需提供由供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工作经历时间段相对应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信息明细、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缴费,费用标准为80元/人。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五)面试及成绩核定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时间地点:面试考点设置在长春市,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束后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二者相加合成总成绩。考试最终以总成绩为准。

5.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拟聘人选确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体检单位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首次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未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首次体检及复检的费用均需考生自理。

(七)综合考察、递补、公示及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用人单位网站、公众号及第三方公司信息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面试结束后至聘用公示前,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补录

1.本次招聘结束后,考试成绩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

2.本次招聘结束后一年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文员职数空缺情况,开展补录工作。

六、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以及后续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及公众号、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本人务必及时关注、查阅,不再另行通知。(“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jlsccjcy/index.html#/index”)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的专用网站,请考生及时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中“备注”一栏。

本公告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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