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4“蓉漂人才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为加快建设成渝制造业高地和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经研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4“蓉漂人才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相应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应聘资格条件

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且无不及格科目;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招聘会现场通过投递个人材料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可按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7日上午10:20至12:00,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2024“蓉漂人才荟”清华大学专场活动校园招聘会);

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至18:00,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颐和园路5号邱德拔体育馆(2024“蓉漂人才荟”北京大学专场活动校园招聘会)。

现场报名须提交材料如下:

1.《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4“蓉漂人才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名称(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近期由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原件1份(内容须明确该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某专业);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某专业相似证明原件1份。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鲜章)。

5.2025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如未发放此表,请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姓名、毕业时间、毕业院系、专业等内容)。

(二)资格审查

招聘会当日对报名者逐一审查资格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名者即可进入初面环节。报名者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初面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进入初面环节。初面方式为面谈考察,主要是对报名者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求职意愿、基本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进行考察了解。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通知初面考察通过的报名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四)面试考核

初面通过的报名者进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现场答辩相结合,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签订协议

依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5日内电话通知面试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后续事宜。对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先签订用人协议,待毕业后由招聘单位验证审核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招考录用”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需在龙泉驿区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876031。

咨询电话:028-84846499(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4“蓉漂人才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2.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4“蓉漂人才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 附件1.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4“蓉漂人才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xlsx

• 附件2.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4“蓉漂人才荟”面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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