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人民法院招聘4名聘用书记员

根据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雷波县人民法院委托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以下网站http://liangshanhr.com及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聘用书记员4名。

(二)招聘对象

聘用书记员

任职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2、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之间出生)

岗位要求:

1、具备从事办公工作的专业技能,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速录、档案整理、装订和公文写作能力;

3、沟通能力强,服从管理安排,做好领导和法官交办的事务;

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三)招聘流程

计算机测试(office+速录)→笔试(综合知识)详情见“五、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

(四)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本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吸毒史。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点击下方公众号个人服务“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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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8:30—2024年9月17日17:00

(三)缴费时间

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34-6992226/18882076828

(五)咨询地址

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三岔口南路313号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六)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需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并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考务费:聘用书记员需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计算机测试费50元;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作相应调减,并及时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核成功并在线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打印计算机测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若有延期,将在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公众号及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 试

(一)聘用书记员采用计算机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测试内容为office+速录,考试时长40分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通过计算机测试且合格,方能参与笔试,计算机测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该成绩仅作为首轮筛选,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考生测试合格后进入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长90分钟。

(四)考试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1、各项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名额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由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具有相应资质的三甲以上医院组织体检,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由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

七、聘用及管理

本次招聘所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雷波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期一个月。

八、薪酬待遇

试用期待遇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资待遇按用工单位批文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准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三)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笔试与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公示均在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川时代之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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