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考试总成绩,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表1),并就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通知书打印:请体检入围人员于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后通过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费用:400元左右(体检结束后,现场电子支付)。
(三)有关要求:考生须在体检当天按照《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1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县人社局大院内(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昌路66号)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实行空腹检查。建议考生: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量高的饮食、药品或输液含糖药水。
2.注意合理着装。建议考生: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已怀孕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并提供怀孕检验报告),体检时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在生理期的考生,体检时要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备案登记后,尿检等项目将实行择期补检。
4.复检相关要求。(1)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2)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3)对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庐江县人社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其他事项要求。考生在所有项目检查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领回本人上交的通讯工具。所有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泄露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政审考察表
考生提前从网站下载政审考察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填写好相关信息,按照表格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现场考察时统一交考察组带回,或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政审考察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
2.现实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并盖章,其他在职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
3.是否有违纪违规情况(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填写并盖章,社会人员此栏无需填写);
4.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5.考察审查意见(考生无须填写,由考察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统一填写)。
(二)个人档案
1.个人档案不在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到庐江县人社局308室现场开具《调档函》;也可通过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档案转入办理”——选择“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传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的照片,网上申请开具《调档函》。
2.个人档案在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三、其他事项
1.考察工作由相关单位具体负责。至考察结束时,考生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档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2.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在考察前考察组会提前电话联系考生。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1月26日下午5:00)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4.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上述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附表:1.体检入围人员名单.xlsx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