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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管理运营专业化水平,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职位名称和数量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专员1名。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对行业、技术、项目具有很强的专业度,熟悉光机电领域,有着丰富的招商资源。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5年以上在开发区(排全国前1/2的国家级经开区或高新区)分管或负责招商工作经验,招引落地项目不少于10个。

2.具有5年以上金融服务、基金管理相关经验,作为主要推动人投资项目不少于5个。

3.具有产业园区运作工作经验,招引项目中至少5个项目存活年限不少于3年。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选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可通过人才中介组织、公司企业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者登录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晋城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晋城人才网(https://www.jcrcw.com/),下载并填报《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完成报名(通过网络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同时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合成后命名为“姓名+现单位名称+手机号”发送至kfqgbrs616@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时至2024年9月30日下午18时

报名所需资料:《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履历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任职聘书或任命文件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红底免冠数码照片。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测评。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资格条件,同时确认其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综合测评与面试。综合测评与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履历业绩评价、从业经历和时间、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综合测评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1.综合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不达5∶1的经上级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根据应聘者履历与岗位需求匹配性进行量化评估。采取百分制记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记分,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与背景调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背景调查人员。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市外参加体检应聘者报销往返路费,报销范围限于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

2.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应聘者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并对学历、履历、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背景调查或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不能达到2∶1比例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参加体检、背景调查人员不能达到2∶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确定人选与公示。应聘者通过体检与背景调查后,根据其面试成绩排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原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任。选聘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契约化管理,聘期三年。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薪酬待遇等,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签订履职目标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履职目标等;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六、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不参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薪酬体系,实行协议工资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年综合收入最高可达30万元。其中,正式聘任后基本薪酬按照15万元/年(税前)执行;绩效薪酬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正向激励作用,具体根据绩效考核和履职目标完成情况,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浮动。试用期工资均为8000元/月(税前),试用期不发绩效。

咨询电话:0356-2193045 0356-2193043

监督电话:0356-2193042

附件1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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