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警情调度和应急通讯保障能力,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灭火救援战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消防战斗员10名(从事消防灭火救援执勤)
二、工作地点及模式
1.工作地点: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画溪消防站
2.工作模式等同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驻勤,每月休息8天和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管理和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限男性;
(四)年龄:报考专职消防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至24周岁(2006年9月至2000年9月)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
1、部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2、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3、有技术专长,包括:潜水、体育田径、计算机、文书等,尤其是具有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四、报名方式及条件
1、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附件1《2024年长兴县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技术专长资格或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起至10月5日。
3、报名方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电子邮箱:1917103538@qq.com。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邮件中需附报名表及相关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初审通过的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画溪消防救援站(画溪街道南石桥红绿灯往南100米)站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沈站长15088398892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现场考核(体能测评和面试)。如招聘岗位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核
1、本次应聘考核分体能测评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体能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2、考核中体能测评占80%,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长兴县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面试占20%,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核(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数量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面谈后,根据综合情况,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按照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现实表现。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试用期期满后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总数与同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消防员相当,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组成,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按照《劳动法》规定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2.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生活用品及同类服装等。
3.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健康体格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