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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第一次政府雇员补录公告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规定,为进一步充实队伍力量,拟补录政府雇员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人数、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本次补录执法辅助岗政府雇员1人。

(二)工作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补录对象和条件

(一)人员范围:已通过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环节但未录用的考生,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符合执法辅助岗招录的其他条件。

(三)考生愿意接受补录。

三、补录程序

本次补录工作按照发布补录公告、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向社会公开发布补录公告;

(二)体检。按补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统一组织体检并承担体检费用。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复检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资料,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放弃申请,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可继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补录的政府雇员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073603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0736039。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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