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山市龙陵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的公告

根据龙陵县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3﹒保山市户籍,年龄35岁以下,限男性。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注:退伍军人或有B1驾驶证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

5﹒身高1.65米以上,体重BMI值(计算方式:BMI=体重(kg)÷身高(m)²)在18.5~27.9之间。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学历毕业生。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有B1以上驾驶证且驾驶技术过硬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9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龙陵县应急管理局三楼政工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该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龙陵县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要求:报名时交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需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环节。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2倍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如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招录人数2倍时,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增加吸毒尿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出来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留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查

面试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应聘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或自动退出,则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四、待遇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考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9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5000元/月以上(含个人及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购买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调整。统一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实行统一集中食宿,住宿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公务出差按有关规定报销。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5-6123737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m9plm250b832toGIYINJg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