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至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对外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渝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3名。

二、应聘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落实能力强,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5. 年龄30岁以下(1994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11日)),性别不限。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前台(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

联系人:晏老师67826419

报名要求: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

3.综合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卷面分值100分。计划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可正常开考,达不到1:3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名额人数(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招聘名额计算)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待通知。

4.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与计划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复查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政审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试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统一管理;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渝北区婚姻登记处工作。待遇:试用期间月工资2100元,正式聘用后综合工资3100元左右。单位提供工作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六上午会轮流值班),享受带薪年假,产假、陪护假、婚假、丧假等假日,保险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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