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证处为市属经费自给事业单位,因公证业务开展需要,现诚聘工作人员1-2名(以劳务派遣方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岗位:公证员助理
从事公证辅助事务,包括协助公证员解答法律咨询、审核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起草法律文书、外出调查取证、整理卷宗、录入电脑资料等。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进取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和执行力,能适应外出办证及出差工作;
4.年龄三十周岁以下;
5.闽南话流利,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
6.厦门户籍优先。
三、工作地点
厦门市公证处各办证场所,含岛内外。
四、薪酬待遇
实行“月底薪+月绩效考核工资+年终奖”方式,年薪8-12万元,享受五险一金,并享受厦门市公证处发展成果。具体薪资按单位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2月29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xmsgzc_zl@163.com。通过审核者,单位将于3月1日前发送面试通知。合则约见,非请勿访。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A幢五楼
欢迎到厦门市公证处官网(www.xmgzc.com)和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公证处”了解公证行业和单位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