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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市直属学校后备校级领导干部人才库的通知

市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各学校:

为提高市直属学校领导干部整体水平,培养并储备学校年轻后备干部队伍,积极推进校长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督导条例》,现拟在市直属学校队伍中遴选校级后备干部,并建立后备人才库,为新一轮校长聘任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市直属学校新提拔的校领导原则上在人才库中产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选拔出德才兼备、勇于担当、善于管理的市直属学校校长、副校长、后备干部,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候选人。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遴选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择优录用原则:根据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表现,择优录用。

三、遴选范围与名额

范围:市教师发展中心,清远市直属学校(含市直属普通高中、职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在编在岗的干部、教师。

名额:计划遴选市直属学校后备校长5名;后备副校长10名;年轻干部人才库20名。

原清远市青年校(园)长后备干部培训班中市直学校的学员若本次没有成功遴选成为后备校长或副校长,则自动作为年轻干部人才库成员。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入选年轻干部人才库的教师需在年级管理、教学实践有一定经验,表现突出。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践行教育家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坚持“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学历与职称、任职经历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后备校长遴选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10月。

3.参加后备副校长遴选须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历(如年级组长、科组长等);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10月。

4.参加年轻干部人才库遴选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三)年龄限制

参加后备校长遴选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

参加后备副校长遴选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

参加年轻干部人才库遴选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2年。

(四)其他条件

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无师德失范现象。

五、遴选程序

(一)印发通知。通过印发通知并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明确遴选范围、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报名方式:教师个人可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PDF扫描件等材料发局人事科邮箱:qyjyj_rsk@gdqy.gov.cn;也可到局人事科706室现场递交材料。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理解和实践经验等。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聘演讲

演讲内容:通过主题演讲,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演讲时间初定11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30%,竞聘演讲成绩占70%的比例折算后计算排名,按不超遴选名额的1:1.5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五)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1.个别谈话。考察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2.民主测评。对参加遴选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全方位了解候选人情况。

(六)公示

结合政治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业务考察。

(七)业务考察

入选校长、副校长的人选须到市教育局担任专、兼职督学,进行半年至一年的业务考察,市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视学校实际适时对后备干部进行使用。

市教育局对入选年轻干部后备人才库的人选进行系统的培养,优先安排参加各类培训。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直属学校后备校级领导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七、工作要求

(一)遴选工作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候选人要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列入师德失范名单。

(二)市直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参加遴选,全力支持后备干部的业务考察工作。

联系人:冼政桦,联系电话:3361823。

附件:清远市教育局遴选直属学校后备干部人才报名表

清远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1.附件:清远市教育局遴选直属学校后备干部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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