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好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营造新就业群体“业在新区、乐在新区、爱在新区”的良好氛围,拟成立关爱新就业群体友好单位联盟。现向社会广泛招募友好单位(包括商家/企业/机构,下同)加入,具体招募事项如下:
一、联盟简介
关爱新就业群体友好单位联盟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社会工作部发起,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多方资源,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大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人群,下同),打造共建共享、互助友爱、关怀保护的新服务矩阵。按照自愿加入的原则,积极发挥联盟单位自身优势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多元便利服务,不断提高新就业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示范引领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招募对象及类型
全区范围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信守法经营,不分规模大小,有合法证照且有对应经营门面的商家、企业、机构均可报名。
友好单位类型分为友好学院(校)、友好社区、友好楼宇、友好药堂、友好医院、友好银行、友好美发店、友好食堂、友好商超、友好律所等。
三、招募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四、服务内容
自愿为新就业群体提供购物服务优惠、就餐折扣、门票优惠、专项服务、临时停车、歇脚休息、纳凉取暖、热水充电等爱心商品或礼遇服务。内容和周期自定,可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关爱服务活动常年实施,每年参与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
五、申请条件
1.在西海岸新区区域内注册或开展工作的单位;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形象良好,热心公益事业,对公益服务有高度认同感,愿意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服务的单位和机构;
3.承认并遵守承诺,履行成员责任;
4.自愿申请加入。
六、申请方式
有意愿加入联盟的单位和机构可直接与工委社会工作部进行联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青岛西海岸新区关爱新就业群体友好单位联盟成员单位报名表》;
2.企业与商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有效证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综合考虑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最终联盟成员名单,以电话方式通知相关负责人,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七、联盟成员权益与责任
(一)联盟成员权益
1.对符合条件并自愿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服务的单位,将统一提供标识牌;
2.共享联盟资源,对共享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使用;
3.优先参加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
4.优先承接西海岸新区关爱新就业群体服务类项目;
5.新就业群体可凭借工作服装、从业平台注册信息、工作证件等身份凭证到联盟成员单位享受相应商品折扣和优惠服务,方便联盟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影响力,树立良好形象;
6.优先引荐媒体宣传,扩大活动项目及成员单位影响力;
7.对联盟工作享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二)联盟成员责任
1.遵守承诺,执行联盟决定,维护联盟声誉和合法权益,保证向新就业群体提供的商品折扣和优惠服务货真价实,货源充足,保质保量;
2.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其未按照承诺履行相关优惠或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经核实即时取消成员资格,收回联盟单位标识牌,并进行公示告知。如因优惠内容发生纠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提供并完成年度承诺的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时须使用联盟标识;
4.积极参与、支持联盟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5.为联盟发展积极谋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
联盟成员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的,需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提交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退出联盟。
2、违约退出
联盟成员违反约定,做退出联盟处理。
具体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活动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违背健康积极原则,违背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和舆论导向。
(2)活动违反公益性原则,进行机构或个人在产品、业务等方面的商业性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在活动过程中推销课程和产品、播放机构商业宣传片、发放商业广告等宣传品、强制服务对象扫码入群、收集服务对象姓名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
(3)活动现场组织混乱,发现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
九、联系方式
友好单位招募活动分批次进行,请有意加入“青岛西海岸新区关爱新就业群体友好单位联盟”的单位和机构,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关爱新就业群体友好单位联盟成员单位报名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xhaxqgwshgzb@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华麟 8517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