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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

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是全国少有的同时拥有机场、港口、综合保税区等重要战略资源的行政区。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一)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0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8日8:00至2024年10月29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七、考试

本次考试设定1:3开考比例,当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分别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详见附件1。其中,JW2024002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5人时,采取“面试”方式,符合条件报考人数>5人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具体如下: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成绩,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仅“面试”岗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面试”岗位: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考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集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仅“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或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工作。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考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指南

4.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咨询及监督电话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报考指南.doc

附件4: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咨询及监督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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