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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由绍兴市外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劳务派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职责

1.仓库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主要承担仓库物资出入库、账务处理、物资盘点等工作,根据物资消耗情况及时提出补充建议,并辅助做好其他交办的工作。

2.司炉工岗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燃气锅炉、热交换器设备等供热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设备故障排查;各项司炉辅助工作如年检、排污、防垢等,并建好相关台账,保证锅炉安全稳定运行;定期巡检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及时汇报。

3.工程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主要承担工程现场管理、造价及图纸审核、工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并辅助做好其他交办的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作风严谨,工作细致;

2.户籍不限;

3.男女不限;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仓库管理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4.有行政管理、采购、出纳、仓库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司炉工岗位:

1.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68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锅炉司炉工上岗证,熟悉锅炉与热交换器等设施设备;

3.有锅炉工作半年及以上经历。

工程管理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3.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能力,能熟练掌握基本的造价和设计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熟悉并能够执行工程相关规范及流程要求,具备较强的规范意识。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有建造师、造价师、设计师等相关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以上三个岗位: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失信被执行人员;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7)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入职待遇

按照《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编外员工管理办法》执行,同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市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截止。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zgsxswdx@163.com邮箱。报名者需提供《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打印后填写)、身份证、毕业和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奖状扫描件或照片,提供1张生活照,材料均为电子图(照)片格式。所有电子版材料请用压缩软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规则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若所提供信息与事实有出入的且明显不符合应聘岗位基本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xdx.sx.gov.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3.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核测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气质等。

4.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5.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我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的,录用为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劳务派遣人员。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绍兴市外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6.其他

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与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

3.招聘结束后1年内如有同岗人员辞职或辞退的,可从本次招聘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录用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请向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考核测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

邮编:3120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老师0575-88129376;

金老师 0575-88128303;

李老师0575-88129165;

监督电话:0575-85200068。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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