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有效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能力,特别是为了适应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需求,青年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就业服务中心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106名。现就具体的招录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安排
PART.01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共计106名(限男性),其中战斗员83名,驾驶员10名,通信员13名。
(二)培训实习安排
经批准招录的专职消防员需要经过6个月深入专业的带薪培训实习。培训实习地点位于青海、甘肃、陕西等多个省份。培训实习单位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国企、央企及其他中大型企业下设的专职消防队(站),智慧消防队(站),城市综合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三)工作地点
完成培训实习的专职消防员将至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省份的专职消防队就职。
此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发现异常,请及时与招录咨询电话联系核实。二、招录条件
PART.0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服从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指挥管理等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初中;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相关标准;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九)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招录。
(十)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驾龄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十一)通信员岗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和沟通表达能力,熟悉使用相关办公软件,主要从事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信息报送、文件处理、档案整理等工作。
(十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身体有纹身;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禁考期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5.有吸毒史、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6.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招录中心随时可以要求退出招录或辞退。
三、招录岗位职责
PART.03
(一)扑救火灾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参与群众危难救助工作;
(四)开展防火巡查、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福利待遇
PART.04
(一)工资保障
专职消防员的薪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绩效工资、高风险岗位津贴和执勤补助等。此外,专职消防员依法享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当地财政部门全额保障专职消防员的薪资待遇和日常经费。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后,与消防队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薪资由消防队根据现行的薪酬体系按月发放,并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的增加及职务的晋升进行相应的调整。担任管理、驾驶、通信等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享受其他优待政策。入职后,消防员将享有单位免费提供的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服务,并根据季节配发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在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子女入学等优待标准按照消防救援机构有关标准执行。
(二)轮休待遇
消防队伍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备勤,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保等工作。每月安排轮休假,同时根据人员在位率情况安排季度假、年休假,另按照规定享受婚假等。
五、招录流程及办法
PART.05(一)招录流程(一)招录流程
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签订合同→资格复审(政治审查和体检)→岗前体育体能训练及体能测试(10-20天)→培训实习(6个月)→上岗报到。
若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与招录流程的下一阶段,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事宜说明如下: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招录满额为止(共计106人)。
2.网络报名:长按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进行报名
(长按识别报名)
报名登记表的所有项目均须如实、完整填写(缺漏任何项目均视作无效报名)。报名人员对其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如因提供的信息或材料存在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进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录用等环节,相关责任将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于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关键信息、情节严重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咨询服务说明:若有任何报名相关疑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招录中心工作人员获取帮助和指导:
咨询电话:1309921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