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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东方市游艇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公开选聘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游艇产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激发东方市游艇市场消费力,进而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提升东方市的城市形象,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启动《东方市游艇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工作,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

三、工作内容

本次选聘《东方市游艇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单位,服务内容为根据《游艇码头设计规范》《海轮航道通航标准》及《海南省游艇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等国家、海南省关于游艇码头建设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出具《东方市游艇产业发展规划》报告研究成果。报名单位须以基准价为基础并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预算金额为300000.00元,最高限价为300000.00元。

四、资格要求及报价

(一)本次评审单位公开选聘要求报名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资信甲级资质,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表。

(二)报名人必须在最高限价内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如有下浮率报价,需算出下浮率及写下浮率后的价格)。

五、报名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负责人配备表,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公章,须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密封,如有下浮率报价,需算出下浮率及写下浮率后的价格,格式自拟)

六、选聘方式

(一)报名人以下浮率形式对本次咨询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报价需算出下浮率及写下浮率后的价格),下浮范围0%(不含)至-5%,按合理低价原则选定,以最接近平均报价者确定咨询单位(不足三家单位报名,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七、报名地点时间及具体情况咨询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2024年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联系人:王禹棋;联系电话:15607611812)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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