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委《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和申康中心《关于加强直属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加快青年干部培养,组织开展部分中层干部岗位选拔聘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严格履行组织选拔程序,做好干部选拔聘任工作,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岗位和职数
根据工作需要,对基础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岗位进行院内外公开选拔聘任。职数:1名。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经得起各种考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干事、敢担当,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全职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二)一般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研究生导师。
2、特别优秀者(获得国家杰青、国家优青、中组部青年人才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培养项目者),对其资历、年限、职级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告
方案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内外网发布通告。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竞聘人选。
(三)组织竞聘
召开评审答辩会,由医院评审委员会(医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代表、院外专家)对竞聘人选政治素质、管理能力、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党委会根据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列入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由医院党委会讨论确定,确定拟任人员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任前公示
公示拟任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情况向党委会报告。
(六)正式聘任
发文聘任,其中新聘干部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实施试用期考察,考察不合格,将解除所聘职务。
五、组织领导
1、干部选拔聘任工作是医院一项重要工作,由医院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院党委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切实把握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实施,严格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克服干部选拔聘任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以确保本次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顺利完成。
3、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监督。干部、群众对选拔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纪检监察办反映(7071分机)。
六、附则
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方案未尽事宜,由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报名表
中共上海市胸科医院委员会
上海市胸科医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