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招考公告

福清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清市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数量(一) 招聘岗位、数量渔溪法庭速录员1名;高山法庭速录员1名;院机关速录员若干名,性别不限。(二)速录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2.速录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和数据的录入编辑。(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4.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二、招聘程序1. 报名及资格审查请自行登录下载《福清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报名,贴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047285231@qq.com(报名表一律提交Excel格式文件,纸质材料待正式入职时提交)。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2月22日。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与面试人选,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2.技能测试与面试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 体检与资格审查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与体检报告。4. 聘用综合面试、技能测试与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三、相关待遇及要求对正式聘用为福清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的,按法院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具体薪酬请咨询(黄女士:85160597)。

附件:福清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xls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