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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武纺大人[202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院工作人员1人,从事办公室相关公文起草、活动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等工作,协助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专业;

4.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能够长期稳定从事科研管理相关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处于执行期内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系统(https://rszp.wtu.edu.cn)中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

(二)报名要求

1.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wtu.edu.cn/)的“招聘信息”栏另行公布。

(四)考核及心理测试

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五)体检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wtu.edu.cn/)的“招聘信息”栏另行通知。身心健康检查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wtu.edu.cn/)的“招聘信息”栏另行公布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补录公示。

(七)办理审批和入职

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自公示日结束起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内其工资与待遇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修订)》(武纺大人〔2023〕9 号)执行。

2.凡与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01

邮箱:1572370728@qq.com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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