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丰都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二)面向我市为丰都县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三)面向2024年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
(四)面向我市为丰都县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4届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6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公开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对未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公示公告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只能报考原“特岗计划”服务单位,其他考生按专业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岗位: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六楼会议室(重庆丰都县平都大道东段138号),联系电话:023-70714536
2.卫生岗位:
重庆市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15(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三支路163号),联系电话:023-70609002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丰都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丰都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丰都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4年定向医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4)。具体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5)。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地点。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面试内容。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根据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就读的毕业院校提供的考生在校学习的历年平均成绩确定考生个人在校综合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1.定向丰都县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校综合成绩平均分×50%+面试成绩×50%。
2.定向丰都县培养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校平均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3.2024年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特岗计划”教师: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4.定向丰都县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4届医学生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在校成绩以定向培养学校考核为准。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体检有关的事项,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上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重庆市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2024年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不参与选岗,聘用单位为原“特岗计划”教师服务单位。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一经聘用,须在在丰都县工作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服务期满“特岗计划”教师一经聘用,须在丰都县工作满2年(基层服务期5年,扣减原特岗服务期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须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满6年(含规培期3年)方能交流、调动。在规定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丰都县人力社保局,023-70605625;丰都县教委:023-70700807;丰都县卫健委:023-70609002。
(四)本公告由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丰都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丰都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丰都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4.丰都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4年定向医学生报名登记表
5.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6.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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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x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丰都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丰都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丰都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丰都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4年定向医学生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