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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1名游泳馆水质处理编外人员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拥有标准的游泳馆设施,为师生提供良好的运动训练和教学场所。现因游泳馆运维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质处理专业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体育运动学校创办于1974年9月,前身是广西青少年业余体校,198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名为广西体育运动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其中运动训练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专业”。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水质处理员1名,主要从事游泳馆水质处理及管理工作。

三、职位职责

1.负责游泳馆水质的日常检测和分析,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根据水质情况,合理调整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加药、消毒等操作。

3.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馆内设施、设备,并定期对馆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保持场馆卫生、整洁,每天保洁消毒不少于一次,器材摆放整齐、墙面整洁无乱涂乱画、无蜘蛛网等。

四、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病史。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会游泳,具有行业协会举办的水质处理培训相关证书。有水质处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备一定的化学知识,熟悉游泳池水质处理流程和相关标准,能够熟练操作水质检测仪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良从业行为;

7.记录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简历投递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不接受来访投递简历。应聘者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人员应聘信息表》(详见附件);

其他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水质处理培训相关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以上应聘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并压缩命名为“游泳馆水质处理员应聘+姓名”,投递至报名邮箱:423713965@qq.com。

注意事项: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经初审简历符合条件者,将通知进入面试,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未被录取人员的简历资料将代为保密。网上投递的简历材料均需在面试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水质处理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单位组织工作要求。

(四)体检

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调整人选,按相关招聘程序节点逐项办理。

(五)备案及聘用

体检结束后确定并通知拟聘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予续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聘用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277152800黎老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人员应聘信息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人员应聘信息表》 .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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