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为教育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业务,与境内外相关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并接受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面事务。为满足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力素质好;
(七)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最迟于2025年1月正式入职工作;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有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23:59,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以下称公招平台)(网址:https://jybzp.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渠道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为准,所学学科不在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类同的应聘人员,报考前可联系我单位确认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我单位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笔试。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23:59登陆公招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三)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岗位,我单位将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笔试
计划于2024年11月中下旬进行在线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两部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确认参加笔试人员需提前进行预测试,以确保可顺利参加正式在线考试。线上笔试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进行,对未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的,将取消考试成绩。预测试及正式笔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计划于2024年12月中旬进行现场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届时请按照通知提示进行查询。面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采用岗前实习、查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合作意识和工作表现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jybzp.chsi.com.cn)和“国家留学网”(网址:https://www.c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最迟于2025年1月正式入职工作。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外聘用,不解决事业编制和北京户口,工作地点在北京。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应聘人员在任一招聘环节主动放弃的,我单位将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三)有关通知届时将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发布,请务必保证有关信息填写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咨询电话:010-66093903、66093336
邮 箱:bfang@csc.edu.cn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