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相关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程序,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彭傲怡等16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028—3819733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38519556
本公告由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