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招考公告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队伍力量,优化队伍专业素质结构,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名聘用制辅警(限男性)。

二、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或具有驾驶证人员优先,如具有A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2006年10月至1984年10月期间出生);

5.需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达标者,取消笔试资格。

6.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8.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10.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邮箱: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301政治部。dfqfyzgk@163.com

此次报名分为现场报名或邮箱上传材料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邮箱上传所需报名材料):

1.《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现场领取并填写);

2.两张1寸证件照片;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学历无需提供学位证);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核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审核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笔试、面试由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自主命题,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自行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

2.体能测评:参加完笔试考试后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男子标准

10米*4往返跑

≤14秒

纵跳摸高

≥265厘米

3.面试:体能测试和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相关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对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八、关于聘用递补

对笔试和体能测评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九、薪酬福利

(一)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相关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454-8839310

附件:《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8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