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成都市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工办发(2017)32号)的要求,区总工会进行报名初审、笔试、面试、党组会研究等流程决定拟聘用张小芳为成都市新津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胜利街54号,邮编:611430,联系电话:1898127525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身份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成都市新津区总工会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