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做好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建设、服务和发展等各项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需聘请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化学、化工、土木类、建筑类、测绘类、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能熟练掌握CAD、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年龄要求在18至45周岁之间,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5日—3月8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电子版1份、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委邮箱lcggh@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报名材料”字样。
3.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名者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确定的聘用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并向我委提供体检报告表,体检合格者方能聘用。
(四)录用
录用后人员具体岗位入职后由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聘用手续
(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名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工作岗位。聘用后人员具体岗位入职后由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统一安排。
(三)聘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动派遣合同工,录取后与柳城县长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续签。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三)未尽事项请咨询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72)7619533,联系人:黄姗姗。本启事由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