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能、面试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场地及时间
1.场地
第一考核组(机关本级、南康区大队、经开区大队、上犹大队、兴国大队、蓉江新区工作组):赣州市章贡区体育馆(章贡区兴国路18号才智广场);
第二考核组(龙南大队、信丰大队、全南大队):龙南市市民体育中心(龙南市玉环北路金塘花苑南300米);
第三考核组(会昌大队、石城大队、寻乌大队):会昌县体育场(会昌县红旗大道509号)。
2.考试时间:10月31日(周四)上午8:30-11:30
(二)测试项目
男性:1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5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测试总分25%)、4X10折返跑(占体能测试总分25%)。
女性:8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50%)、2分钟跳绳(占体能测试总分25%)、仰卧起坐(占体能测试总分25%)。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分三个片区开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按照分组检录、考核开始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考核场地报到,考核开始半小时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将报名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带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参考人员须认真熟悉测试项目的规则、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测试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服从现场指挥。
4.体能测试系运动项目,考生应准确把握自身身体状况,并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意外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5.体能测试采取封闭式管理,只允许参考人员本人进入测试场地。进入场地后,未经允许参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
6.体能测试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三项体能考核项目中存在任意一项不及格的人员视为体能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8.如考生对判定的成绩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经现场仲裁后,以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二、面试
(一)场地及时间
1.场地
第一考核组(机关本级、南康区大队、经开区大队、上犹大队、兴国大队、蓉江新区工作组):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章贡区长征大道27号);
第二考核组(龙南大队、信丰大队、全南大队):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龙南市仙岩路龙洲小学南侧约50米);
第三考核组(会昌大队、石城大队、寻乌大队):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会昌县富东路)。
2.考试时间:10月31日(周四)下午14:00-18:00
(二)考核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进入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人员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进入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环节。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场,面试检录开始半小时后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封闭式管理,只允许参考人员本人进入测试场地。进入场地后,未经允许参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参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发现替考及其它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成绩公布
考核总成绩将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照体能及面试考核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缺额人员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则递补聘用。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费。
体检结束后,组织参与体检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聘,缺额人员递补参加后续环节。
(三)政治审查
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入政审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体能考核标准
2.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标准
3.一号考点人员名单及分组
4.二号考点人员名单及分组
5.三号考点人员名单及分组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体能考核标准
(一)1000米成绩评定
(1)计时从发令“开始”至身体有效部位越过终点线为止;
(2)分值评定:得分超出10分的,按排名优先录取。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4′3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二)单杠引体向上(完成时间2分钟)成绩评定
(1)单个或分组考核(按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下颚要过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和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地面或立柱考核结束);
(2)分值评定:得分超出10分的,按排名优先录取。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9 | 11 |
(三)10 米c 4 往返跑成绩评定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 10 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 1 次往返。连续完成 2 次往返,记录时间。
(3)分值评定:得分超出10分的,按排名优先录取。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14〃5 | 13〃3 | 12〃8 | 12〃3 | 11〃8 | 11〃3 | 10〃8 | 10〃4 | 10〃1 | 9〃8 |
附件2
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标准
(一)800米成绩评定
(1)计时从发令“开始”至身体有效部位越过终点线为止;
(2)分值评定:得分超出10分的,按排名优先录取。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5′20〃 | 5′10〃 | 5′00〃 | 4′50〃 | 4′40〃 | 4′30〃 | 4′20〃 | 4′10〃 | 4′00〃 | 3′50〃 |
(二)跳绳(完成时间2分钟)成绩评定
(1)单个或分组考核(按规定动作要领、时间完成动作);
(2)分值评定:得分超出10分的,按排名优先录取。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110 | 120 | 130 |
(三)仰卧起坐(完成时间2分钟)成绩评定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分值评定:得分超出10分的,按排名优先录取。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6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 60 |
附件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