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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海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海东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5.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11日20:00。

2.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12日18:00。

3.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13日23: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需用电脑端进入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找到“海东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点击进入,按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详见:附件)。

5.报名要求: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本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登录学信网下载)。

(5)学历毕业证明。

(6)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扫描件。

考生须将报名资料上传至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录考试全过程。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地点在海东市平安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科目:公安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方式: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4.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公布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6.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在海东市平安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本人如实填写的《海东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表》。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或无法完成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4.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照本报考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公布名单: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并公布。

(四)体能测评

1.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试地点在海东市平安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2.准考证下载打印:以公告形式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体能测评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进行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6.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报考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先同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体能测评,相关要求与现场资格复审一致。

7.体能测试结果将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在海东市平安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工作经验等其他条件进行优先招聘。

7.公布名单: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体检

1.时间及地点:以公告形式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费用:体检费用按照实际体检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3.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所需资料如下: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6.发布名单: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进入政治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

(七)政治考察

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填写《海东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天。

2.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统一办理入职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及实际招录情况,对新聘用人员的服务单位有权进行统筹调剂,招录人员须服从分配。

(九)补录

已参加考试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库。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后一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政审后补录。如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后一年内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四、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一)新聘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薪酬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留置看护辅警薪酬待遇发放办法〉的通知》(青公发〔2021〕10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二)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缴纳考试服务费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无法正常联系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五)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海省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面试阶段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进行作答,否则不计成绩。

(八)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咨询单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单位地址及电话

报名单位:青越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1号楼9楼(能源大厦)

电话:0971-6337153

(二)用人单位地址及电话

用人单位:海东市公安局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3号

电话:0972-8683108

附件:海东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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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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