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及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人
1.男性,年龄在25至40周岁,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拥有驾驶B2照及以上准驾证明,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4.开车技术稳定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5.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服务意识,并服从单位管理。
(二)灭火救援岗位10人
1.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4.参加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并通过招录的人员、有体育特长的人员优先聘用。
5.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服务意识,并服从单位管理。
特别要求:应聘驾驶员、灭火救援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项目:100米;15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
(三)接警调度员2人
1.男女不限,年龄在18至26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2.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3.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4.常住玉环并熟悉当地方言和区域交通路况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曾受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正在服刑、处罚、管教、处分执行期间;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有偷窃、虐待、自杀、违反伦理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原公安消防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待遇保障
(一)驾驶员、灭火救援岗位:
1.年薪8-11万(含五险一金)。
2.试用期两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台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2个月内开始交纳“五险一金”,根据岗位分工发放相应津贴补贴,年终发放考核奖,每年定期评级增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休息保障:采取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单位免费安排食宿,免费提供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转正后每月休息8天(实习期每月休息4天)。
4.其他待遇: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生日、工会福利等。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还享有技术培训、在职学院学历提升等待遇,可优先晋升班长、站长等管理岗位,优先入党。(退役军人或消防员服役年限可计算为工龄)
(二)接警调度员:
1、年薪6-8万(含五险一金)。2、试用期两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台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2个月内开始交纳“五险一金”,根据岗位分工发放相应津贴补贴,年终发放考核奖,每年定期评级增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不予签订劳动合同。3、工作期间实行“做一休二”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和值班排班灵活安排轮休,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轮休的,根据大队有关规定按加班时长予以补助。
四、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3月20日
3.简历筛选:由招聘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审查要求: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户籍证明等);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咨询电话:13736257549(夏指导)
通讯地址:
玉环市芦浦经济开发区漩城路11号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漩城路消防救援站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