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区公安厅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拉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6.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cm,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文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8.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在职人民警察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4日(早上9:30-13:00、下午14:00-18:00)
2.地点:拉萨市公安局大门口东侧一楼(地址:纳金路7号)。
3.流程:应聘者需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自身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3)应聘人员到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累计六次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11月5日09:30-18:00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所有应聘材料不退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在“平安拉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11:30
2.地点: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柳梧新区北京大道23号)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在“平安拉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30-17:00
2.地点: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柳梧新区北京大道23号)
3.参加体能测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测量身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不合格,并现场宣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30-17:00
2.地点: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柳梧新区北京大道23号)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平安拉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30-12:30
2.地点:待定
3.身体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七)政审
经笔试、体测、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发放政审表,应聘人员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审,并提交政审报告。若政审不合格(含无法获得政审结论),不予聘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安拉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现行警务辅助人员标准实施。
四、纪律监督
(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91-6116057(拉萨市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891-6116182(拉萨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891-6538110(拉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拉萨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