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委办公厅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沈阳市委办公厅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详见附件)。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北部战区空军医院。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北部战区空军医院8号楼1楼健康管理科。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5日。请考生在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该医院8号楼1楼门前集合,按照招录机关安排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招录机关要求,准时到达体检医院报到,并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
2.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3.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4.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资料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参加体检的考生手机全程关机,严禁家属陪同,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在体检前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体检前一日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时间,清淡饮食,不得饮酒。体检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小时。体检前要沐浴。
7.体检当日请考生不要穿过紧的上衣及佩带有金属物品,以便于检查。
8.女性月经期间请勿作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
9.体检费500.15元,由考生自理,使用现金支付或微信支付均可。按医生要求增加检查、检验项目的,额外交纳相应费用。
10.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11.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行为或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录机关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沈阳市委办公厅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体检人选名单.xls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