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形式。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志编纂工作方案。推动地方志编纂工作规范化。组织编纂市本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地方史。指导全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史编纂工作。搜集、保护、整理地方志文献和旧志资料,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组织开展地情资源开发,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推进方志馆(史志馆)及地情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编辑辅助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1日至200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3.爱岗敬业,虚心好学,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拒服兵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外聘人员的。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要求
详见《2024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nnsdzbmsk@126.com),由招聘单位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须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2.审查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9号南宁市方志馆309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未进入考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报名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不齐全或错误,造成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量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凭面试短信通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政务网站(http://szb.nanning.gov.cn/)、南宁地情网(http://www.nndqw.com/)、“方志南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经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党组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按照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实施。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联系人:龙女士,联系电话:0771-584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