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
根据《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决定对政策加分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7日(周四)上午9:00—11:00。
二、审核地点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三、审核要求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审核材料的原件1份、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审核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签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4)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二)“三支一扶”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服务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四)“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
(4)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4)服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六)“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4)服务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开具的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单位、服务期起止时间,明确考核等次是否合格)并加盖公章。
(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考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批准入伍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役起止时间、岗位)并加盖公章。
(4)退伍证、毕业证。
(八)“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在哈尔滨市认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哈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登记表》,其他人员提供《xxxx年x月xxx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统计名册》(需加盖卫生、人社、财政三部门公章)。
(4)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属于编制外医务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三年内考核结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地点,具体工作内容等)并加盖公章。
(九)“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上级党委审批的到村(社区)岗位任职党组织书记的材料或加盖党委公章的选举报告等材料。
(4)上级党委考核认定近3年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材料。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