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因工作需要,经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财务科人员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1-招聘详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品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时间)。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财务科(财务科干事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一楼医务科(合川区龙市镇龙腾大道539号)。
联系电话:023-42562167,18580682077(陈老师)。
(三)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
(四)考核(或考试)
1.报名人数≤3人时,直接参加面试。
2.报名人数>3人时,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取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考生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具体考核(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取第一名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均合格者予以拟聘。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均合格者予以拟聘。
六、公示
本次拟聘人员名单需在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考核成绩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履行劳务派遣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公司购买五险、发放工资和绩效(待遇参照我院公卫科非在编人员的五险、工资和绩效水平)。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本院纪检小组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九、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聘用 岗位 | 岗位职责 | 聘用人数 | 聘用资格条件 | 用工方式(劳务外包)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财务科干事 | 承担财务预算、决算、审计、统计、报表、运营分析,院内工资、绩效考核、核算等。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会计学、会计 研究生:会计学、会计 | 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 劳务派遣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