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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口岸办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驻港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简章

为解决防城港口岸渔澫港区、企沙港区、江山港区相关泊位验收开放正常运转的口岸监管现场人力资源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港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共14名,其中,招聘海关协管员6人,招聘边检站辅警6人,招聘海事协管员2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人数

上述拟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海关协管员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含35岁);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须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技能(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表1);

3.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忠诚可靠;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海关协管员工作,愿意遵守海关协管员相关规定;

6.身体和精神状况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7.全国范围内招聘,防城港市本地户籍者、有文体特长、持有会计或计算机等专业资格或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8.招聘对象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9.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不满一年离退需自行退还制服等费用。

10.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边检站辅警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含35岁),身高在160cm(含)以上;

2.学历要求: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表1);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热爱移民管理事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5.招聘辅警以本地人员为主,非本地人员需在当地居住三年以上,且熟悉辖区环境;

6.招聘对象原则上为防城港市常驻人口;

7.招聘对象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8.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海事协管员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含35岁)(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表1);

2.学历要求: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表1:招聘计划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海事事业,自愿从事协管员工作;

4.身体和精神状况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5.招聘对象及招考范围不限;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有驾照者、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海军部队(含海警、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军人和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六)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七)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八)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九)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协管员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十)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瘢痕,影响仪容的。

四、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须经过公布简章、报名、审核、面试、体检、岗前培训、试用、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协管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办理编制手续,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在试用期间拟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合格的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月薪2500元;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单位负责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新进聘用人员的月薪3700-4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和单位应缴部分),其它福利待遇执行《防城港市口岸办招聘配备驻港口岸查验单位协管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投递《防城港市口岸办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报名,投递地址:fcgskab@163.com,联系人:陈科长,联系电话:0770-2801835。

(二)报名时间

从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23:59分止。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口岸办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按照《防城港市口岸办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驻港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简章》报名条件,对投递应聘报名登记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投递应聘报名登记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全天(暂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楼18楼市商务局1820会议室(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按照招聘程序,本次招聘设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模式,主要看应聘者的现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表达逻辑缜密等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6:00(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面试地点:防城港口岸联检附楼3楼会议室(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不收费。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从其他应聘人员择优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岗前培训

将根据各岗位需求安排协管员进行集中适岗培训。

附件:

1.防城港市口岸办2024年公开招聘驻港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计划表

2.防城港市口岸办2024年公开招聘驻港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口岸办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防城港市口岸办2024年公开招聘驻港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计划表.docx

附件2:防城港市口岸办2024年公开招聘驻港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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