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1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约定,拟定向招聘4名公费农科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现将招聘简章予以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与临清市有关部门签订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4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6、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正式报名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线上报名。2024年11月8日前将《公费农科生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qsnyjkjk@lc.shandong.cn 。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8日前
地点:临清市农业农村局105室(地址:临清市古楼街510号)。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公费农科生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备案表设置最大期限6个月);
3.身份证;
4.获奖证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和签约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
三、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评测考生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专业水平等因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如出现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发证级别高者优先)、奖学金获得者(等级高者优先)、其他获奖(发证级别高者优先)。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四、考察体检
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共同组成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为专业技术岗。试用期一年,编制暂入临清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临清市农业农村局代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按比例退还所享受的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超过时限支付滞纳金。试用期间待遇按该事业单位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按照上级政策和协议,根据入岗前的面试成绩和各乡镇编制情况另行安置。其他未尽事项参照《临清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除按照人事管理规定执行外,还要执行《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就业上岗、履约管理等条款。聘用后在临清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不少于5年(包括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属于单方面解除协议行为,根据《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公费农科生”违约处理。
(四)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公费农科生”违约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临清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6052613
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农业农村局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2024年公费农科生报名登记表
说 明 1.参加人员应及时关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以下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电话畅通。 应聘人签名: 时间: |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学 历 | 学 位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现居住地 | |||||
所获证书情况(时间、称号、颁发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