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档案馆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程序,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11日9:00—11:00
二、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48号黑龙江省档案馆120室
咨询电话:0451-87701827
三、现场审核要求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四、现场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服务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3.“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
(4)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4)服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签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4)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6.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4)服务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开具的考核等次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7.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批准入伍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役起止时间、岗位)并加盖公章。
(4)退伍证、毕业证。
8.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资料。
9.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所在单位推荐说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一线身份认定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以及是否考核合格等情况)并加盖公章。
(4)《××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认定表》或《××年×月××××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统计名册》(需加盖卫生、人社、财政三部门公章)。
黑龙江省档案馆
2024年11月6日